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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部稽核組織

本公司稽核室為一獨立單位,隸屬於董事會,負責本公司內部稽核事務。稽核室設置專任內部稽核一名及稽核代理一名,該名內部稽核人員即為內部稽核主管,其任免應經審計委員會同意,並提董事會決議,考核及薪酬則須簽報至董事長,且符合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所訂之適任資格,每年持續進修達到規定時數。內部稽核人員除定期向各獨立董事報告稽核業務外,亦列席董事會報告。

 

內部稽核運作

本公司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訂定之「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制定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及「內部稽核制度」,作為內部稽核執行依歸,稽核室依據上述處理準則擬訂年度稽核計劃,經董事會通過後據以執行,以檢查及評估內部控制制度執行情形,並適時提供改善建議,以確保內部控制制度得以持續有效實施。此外,稽核室每年規劃、督促公司各單位辦理自行檢查作業並覆核各單位自行檢查報告,併同稽核室所發現之內部控制缺失及異常事項改善情形,以作為董事會及總經理評估整體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及出具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之主要依據,刊登於年報、公開說明書及公開資訊觀測站中。本公司年度稽核計劃、稽核主管及稽核人員資料、年度稽核計劃執行情形及內部控制制度缺失及異常事項改善情形依規定格式於期限內以網際網路資訊系申報主管機關。